防城港市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申領發放工作公告
市廣大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
依據《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管理辦法(試行)》和國家、自治區統一部署要求,我市退役軍人及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申領工作于2022年正式啟動。為方便全市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完成建檔立卡和優待證申領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適用對象
申請人應為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和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其中:
(一)退役軍人是指從中國人民解放軍依法退出現役的軍官、軍士和義務兵等人員。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依法退出現役的警官、警士和義務兵等人員也符合申領條件。
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是指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配偶、父母(撫養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擔撫養義務的兄弟姐妹。
(二)申請人在申請優待證前應建檔立卡。
如申請人未建檔立卡或建檔立卡基礎檔案信息不完善,應攜帶相關資料前往戶籍地或常住地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建檔立卡或完善信息后,再提出申請。
(三)非防城港市戶籍的申請人申請,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1.申請之日前在防城港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滿1年及以上;2.本人持有在防城港市申領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
不受理持有在防城港市申領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的港、澳、臺籍對象的申請。
二、申請地點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原則上向戶籍地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申請優待證。
不在戶籍地常住的對象,可向常住地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申請優待證。
戶籍地為廣西的申請人可跨市、縣(市、區)申請優待證。
三、申請方式及流程
對優待證申領工作啟動前退出現役的軍人和已經確認身份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主要有兩種申請方式。
(一)現場申請。
現場申請流程:
1.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或合作銀行營業網點工作人員向符合條件的對象免費發放《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建檔立卡信息表》,指導填寫并進行預審錄入。
2.預審錄入完成后通知申請人到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申請。
3.工作人員告知相關內容,包括:《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申請類別、申請條件等。
4.工作人員登錄系統,查看申請人建檔立卡情況,已完善的,直接進行優待證申請辦理;不完善的,應先完善,再申請辦理。
(二)入戶辦理
年齡偏大、行動不便、身患重病、無自理能力、長期臥床等不方便到現場申請的服務對象,在領取《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建檔立卡信息表》填寫后,可聯系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入戶辦理申請。
四、申請材料
(一)建檔立卡需要提供的材料
1.退役軍人建檔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
(3)轉業證、退伍證、軍隊離退休證、復員證等退役軍人身份證明材料;
(4)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立功受獎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證明。
2.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建檔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
(3)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
(4)與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關系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戶籍地村(社區)居委會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結婚證、戶口簿(申請人與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關系在同一戶口簿)、出生證明等。
已經建檔立卡的優待證申領對象,如信息有誤或材料不完善,需根據建檔立卡系統提示信息攜帶相關證明材料。
(二)建檔立卡信息完善的申請人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申請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
(2)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電子證件照片(規格為352像素(寬)*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為20K—50K)。
2.委托他人申請需提供的材料。
除提交申請人身份證、照片外,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證及書面委托書原件。
書面委托書應寫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委托原因、委托事項、委托人和受托人關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等情況,并由委托人親筆簽名。
書面委托書由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留存,并拍照上傳至系統。
3.監護人代為申請需提供的材料。
除提交申請人身份證、照片外,還需提供監護人身份證及監護證明,包括但不限于:戶口簿、監護關系公證書、出生醫學證明,或者被監護人所在單位、居住地的村(社區)居委會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監護人的證明材料。
(三)申請人無身份證明時需提供的材料
1.退役軍人優待證申請人無相關證件或檔案材料能證明其退役軍人身份的,需經其戶籍地所在村(社區)居委會等基層組織出具相關證明材料,由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通過與公安、民政、人武部等相關部門比對認定身份。
2.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優待證申請人無相關證明材料的,需由申請人出具相關情況說明,由戶籍地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通過與公安、民政、檔案、人武部等相關部門比對核實后,認定身份;
申請人暫無法提供相關材料或所提供材料無法核實的,應待申請人材料補充完善、身份確定后,再受理其申請。
五、其他事項
(一)優待證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優待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優待證”兩種。兩種優待證申領條件均符合的申請人,可根據意愿申領其中一種。具有雙重或多重身份的對象,其相關身份均寫入優待證芯片,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優待服務。
(二)首次申領優待證免費。因優待證卡片質量問題造成無法使用、金融功能有效期到期、證面信息需要變更、戶籍地或常住地省份發生變化、符合申領兩種優待證條件的需變更優待證類別的,可免費更換。如因遺失、人為損壞、逾期未領取等需要補領或更換的,相關費用按照制證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三)傷殘民兵民工、傷殘人民警察、殘疾消防救援人員、傷殘預備役人員、因公傷殘人員等人員不符合優待證申領條件,但仍需按要求建檔立卡。
(四)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鑒于當前疫情防控形勢,請廣大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申請過程中不聚集、不扎堆、戴口罩,配合和服從工作人員疫情防控安排。
(五)分批分類有序申請。因服務對象類別、數量存在差異,各縣(市、區)、鄉鎮(街道)將分批分類合理確定辦理時間,統籌人員安排,采取適當措施及時告知服務對象。請廣大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密切關注所在鄉鎮(街道)、村(社區)發布的相關信息,提前準備相關資料,安全有序申請。
特別注意:符合優待證申領基本條件的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核不予通過:服役期間被部隊除名、開除軍籍的;處于剝奪政治權利期限內的;處于服刑、羈押、通緝期間的。申請人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或存在嚴重影響身份榮譽的其他情形的,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綜合考慮相關因素進行審核,審核情況報退役軍人事務部備案。
六、申領地點辦公地址及電話